|

|
| 交警在提醒司机系安全带。(本报记者刘新华实习生董新歆摄) |
本报讯昨日起,高速路交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一律按上限处以200元罚款,而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25日,记者随同高速路交警在乌奎高速路、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的地窝堡收费站及上沙河立交桥路段,针对系安全带情况展开检查。1小时内,在乌市往昌吉方向经过的近300辆车辆中,未系安全带司机80余人,前排不系安全带的乘车人则占九成以上。
25日12时30分,一辆新B牌照从乌市开往昌吉的客运车驾驶人被发现未系安全带,司机马国林说:“安全带坏了,还得到旧车上拆去,我还没顾上弄呢。”交警表示,安全带配件可在汽车维修店购买,根本无需拆卸。
在检查中记者发现,前排乘客大多不知道要系安全带。
12时35分,系着安全带的司机希尔艾力被交警拦下,“你好,请问您知不知道,乘车人也要系安全带?”交警问。司机旁坐着的乘车人一脸茫然地说,“我又没开车,没必要吧。”
乌西大队副大队长塔依尔告诉记者,目前,地窝堡收费站每天从乌市往昌吉方向行驶的车有七千余辆,其中,轿车五六千辆。而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也多发在轿车驾驶员及乘车人身上。据统计,在发生正面撞车时,系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而在发生侧面撞车时安全带能使死亡率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