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0月26日上午,位于黄河路352号的新疆副食品集团食品大厦,由于没有及时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沙依巴克区政府联合执法人员暂扣其工商营业执照等各类证照,责令其停止营业,并暂停其燃气气源。 据沙区消防大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在今年3月29日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食品大厦存在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高位消防水箱无稳压设施等16条消防隐患,经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但从5月14日正式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食品大厦所需资金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大。 当记者随执法人员于26日10时30分来到食品大厦时,大厦仍在正常营业。“整改的最后期限是10月20日,可到24日复查时食品大厦只整改了3条,重大的隐患都没整改。”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大队长许文联说,“24日沙区政府召开了消防安全联合执法会议,今天由沙区安监部门牵头,沙区消防、工商等部门和市燃气办、电力部门联合执法,暂扣工商营业执照等所有证照,责令停止营业,暂停燃气气源,促其尽快整改。” 据了解,目前食品大厦30万元资金已到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已到位,其他消防材料已选定。单位相关负责人承诺在整改期间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沙区另外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都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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