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11月3日16时许,在首府新民路北门药材公司附近,一男子用妻子交给他修手机的钱买来一把菜刀,当街接连砍伤3人后,被过路民警和群众围堵下将其抓获。 男子持刀当街砍人 记者赶到案发现场时,该男子已被民警带回新民路派出所。目击者李先生介绍,大概16时许,他看到一名拿着菜刀的男子,在人群中朝着一位夹包的男子脖子和胳膊各砍了一刀。这时周围的商贩和行人四散,持刀男子又冲向一对老年夫妻,在老先生的左胳膊和肩部各砍一刀后,又拿刀背朝老人的脖子砍了3下,老人当时就瘫倒在地。接着该男子继续挥舞着菜刀向北门转盘方向走去,有些行人躲避时倒在地上。这时一位清洁工拦住了一辆过路警车,警察和行人方上前把持刀男子制服。 亲属称其患精神病 在新民路派出所内,记者见到了持刀男子父亲和他的妻子,他们向记者出示了持刀男子梁先生患精神病的几份病历。该男子的父亲介绍,他儿子在1989年开始发病,多年来一直在服药,但拒绝入院治疗。 事发当天,梁先生闹着要和妻子一同去给孩子开家长会,到学校后,妻子给了他100元钱,让他去修手机,谁知道他花钱买了把菜刀上街砍人…… 此时,又有一位受害人的儿子来报案,他的母亲在北门等车时被梁先生砍伤胳膊。梁先生的妻子和父亲表示道歉,并借媒体代儿子向所有受害人道歉。 三名伤者已无大碍 据民警介绍,他们得先对梁先生做精神病司法鉴定,才能做出相应的处理。梁先生已被送往乌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据院方介绍,还需要约15天的观察治疗,才能做出鉴定结果。昨日,梁先生的父亲带着牛奶、水果到医院去看望了目前已无大碍的三位伤者。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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