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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买药当心买回食品
作者:文/本报记者周琦图/本报记者刘新华 来源:

这俩“药”还挺像,仔细看看说明就知道是李逵和“李鬼”了。

   药吃了几天,咽喉肿痛的症状反而加重了。经懂药的朋友验证,方志才找到了原因:自己买的“西瓜霜含片”其实是食品。

    方志所购买的西瓜霜含片,标注着“批准文号为豫卫食字(2004)第398号”的字样,属于一种普通食品,没有“禁忌”、“注意事项”等。方志表示:“药店误导他人购买仿药类的食品,实在不道德。”

    在长江路附近的一家药店里,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放着的夏桑菊润喉片、消食片等“药品”,外包装上都有几分相似。这些“药品”身份混乱,有“药”准字的、“食”准字的、有的甚至没有批文。这些仿药类的食品要比正规药品便宜10%左右。

    促销人员向记者推荐:“食”准字的药品,比“药”准字的添加成分少,服用起来安全、效果也更好,所以买这种药品更安全。

    药店促销员的说法正确吗?据了解,我国药典对药品的成分及含量等都有规定,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而仿药类的食品仅遵循食品标准,里面到底有多少药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仿药类食品没有标注禁忌事项。

    市儿童医院药剂科主任王怀安认为:“仿药类食品有哪些禁忌,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清楚的,消费者使用仿药类食品可能会出现不适。”

    从事药品生产的人士表示,“仿药类食品目前已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保济口服液、健胃消食片等药品都出现了食字号的仿制品,而且包装与大品牌的药品极其相似。”

    记者电话采访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药品生产门槛众多,极为严格。而仿药类的食品,却没有这些门槛,在质量和安全方面保障程度低。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这些由卫生系统批准生产的仿药类食品药监部门无权力监管。在目前监管空白的情况下,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学会保护自己。市民买药时最好买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并在说明书的指导下用药,而不要买这些食字号的仿药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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