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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赵建勇在对粽子进行抽查。 |
本报讯日前,新疆地区3家食品企业生产的粽子在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昨日,乌市质监局紧急责令两家首府企业召回不合格粽子产品。
据了解,在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8家不合格粽子企业中,新疆地区有3家企业“上榜”。这3家企业及产品分别为:米泉迪迪食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速冻“八宝粽”、“迪迪散称粽子”;新疆聚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酱排骨肉粽子”、“豆沙粽子”(散装);乌鲁木齐鼎泰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牛肉粽子”(散装)。
据介绍,米泉迪迪公司粽子产品主要因为粽叶中铜含量超标,其他两家的产品则因使用过期原料油加工导致大肠杆菌严重超标,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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