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法制 >> 案件聚焦
疗伤嫌犯医院里逃跑
作者:李宁艳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2008-01-21
    在押嫌犯朱某,利用住院的机会偷偷逃跑,其家人得知他逃跑的消息后,不但没有加以劝阻,反而对其进行窝藏包庇。近日,沙区检察院将协助他逃跑的两名亲人逮捕。

    事情还得从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押看守所说起,2007年11月21日,朱某在拘押期间,还未拿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因与同室的犯罪嫌疑人发生冲突,被室友将鼻梁打成骨折。为了尽快让朱某恢复健康,看守所决定将朱某送往医院观察治疗,并派看守人员24小时对朱某进行看守。

    住院期间,朱某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他想趁此良机逃脱,以免遭受牢狱之苦。11月27日凌晨时分,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朱某终于逮到了机会,他趁看守人员不注意,偷偷摸摸从医院跑了出来。

    逃跑后,朱某立即打电话联系到妻子和哥哥朱成(化名),将自己“越狱”情况简单告诉他们寻求帮助。电话那头,朱成听到这一消息不但没有劝阻弟弟,反而建议弟弟赶快乘车去昌吉的舅舅家躲几天,等风声过了再逃往内地。

    于是,朱某在哥哥的“帮助”下逃到舅舅蔡某家。蔡某害怕事情暴露,两天后为朱某租了一辆车,将其连夜送到哈密,然后嘱咐朱某,让他一定要想办法离开新疆。

    朱某“越狱”第三天,民警根据线索很快将朱成和蔡某抓获。1月4日,沙区检察院以涉嫌窝藏、包庇罪,将犯罪嫌疑人朱成和蔡某逮捕。

    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郝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朱某的亲人为了帮助朱某免于法律制裁,成功帮其逃走,结果却将自己推到法律的刀刃上。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同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责任编辑:李卫东

 ※相关稿件
用户名: 密 码 :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
     查看文章评论
· 疗伤嫌犯医院里逃跑
· 小伙帮人取“包裹”获刑
· 转走公司16万只为当个有钱人
· 醉汉街头袭警被拘
· 离婚申诉重获法院支持
· 雇人充法警骗老汉六万
· 网吧消防隐患多 别小看上网抽烟
· 长途客车上 男子毒瘾犯
· 青峰路五巷 票贩子很忙
· 卫生服务站 闯进三歹徒
· 酒后K歌 三万元失窃
· 半吨玉石 大白天被盗
· 火花飞溅 引燃保温苯板
· 死灰复燃 烧塌四间工棚
· 4楼阳台瓷砖落下砸死人 判全楼赔
· 15张50元面值真币被银行盖章作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