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押嫌犯朱某,利用住院的机会偷偷逃跑,其家人得知他逃跑的消息后,不但没有加以劝阻,反而对其进行窝藏包庇。近日,沙区检察院将协助他逃跑的两名亲人逮捕。
事情还得从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押看守所说起,2007年11月21日,朱某在拘押期间,还未拿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因与同室的犯罪嫌疑人发生冲突,被室友将鼻梁打成骨折。为了尽快让朱某恢复健康,看守所决定将朱某送往医院观察治疗,并派看守人员24小时对朱某进行看守。
住院期间,朱某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他想趁此良机逃脱,以免遭受牢狱之苦。11月27日凌晨时分,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朱某终于逮到了机会,他趁看守人员不注意,偷偷摸摸从医院跑了出来。
逃跑后,朱某立即打电话联系到妻子和哥哥朱成(化名),将自己“越狱”情况简单告诉他们寻求帮助。电话那头,朱成听到这一消息不但没有劝阻弟弟,反而建议弟弟赶快乘车去昌吉的舅舅家躲几天,等风声过了再逃往内地。
于是,朱某在哥哥的“帮助”下逃到舅舅蔡某家。蔡某害怕事情暴露,两天后为朱某租了一辆车,将其连夜送到哈密,然后嘱咐朱某,让他一定要想办法离开新疆。
朱某“越狱”第三天,民警根据线索很快将朱成和蔡某抓获。1月4日,沙区检察院以涉嫌窝藏、包庇罪,将犯罪嫌疑人朱成和蔡某逮捕。
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郝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朱某的亲人为了帮助朱某免于法律制裁,成功帮其逃走,结果却将自己推到法律的刀刃上。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同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责任编辑:李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