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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到托运部取个包裹,就能拿到300元酬劳,没想到,包裹里藏的竟是600克毒品。为此,21岁的龙龙(化名)换回一年半有期徒刑。
2007年6月中旬,正在找工作的龙龙碰到一位陌生男子。男子告诉龙龙,朋友委托他到火车站附近的托运部取包裹,可自己没时间,希望龙龙能帮他跑一趟,事后给龙龙300元酬劳。想到挣钱这么容易,龙龙爽快地答应了。
随后,龙龙拿着陌生男子给他的身份证,顺利地从托运部拿回一个包裹,他得到了300元酬劳。事后,他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毒品。
一个月后,陌生男子再次找到龙龙,让他帮忙去取“包裹”,龙龙又爽快地答应了。拿到“包裹”后,这次龙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准备离开托运部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拦住。民警当场从“包裹”中查出氯胺酮、麻古、冰毒共计600.7克。
2007年12月21日,沙区检察院公诉科以龙龙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龙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毒品还非法持有。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1月7日,一审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处龙龙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查获的毒品一并没收。
沙区检察院公诉科董均检察官:龙龙见帮人取“包裹”,就可以得到300元好处费,不考虑陌生人可能设下陷阱,结果以身试法,不仅失去了自由,还被处以3000元罚金。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遇到陌生人提出的非常规性质的请求,一定要仔细核实。
责任编辑:李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