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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去世后,因为老伴的遗产,73岁的刘金玉老太太一纸诉状将李玉等6名继“子女”告上法庭。
刘金玉称,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李玉的父亲李林(此时李林的6名子女早已成家),相识后2000年4月20日,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书,日子也过得相安无事。
2006年10月10日,李林老汉因病去世,留下一套74.21平米的住房。同年10月13日,李林老汉的丧事办理完毕后,刘金玉老太太便与李林的6个亲生子女商谈处理遗产事宜。
不料,双方意见不合,争执起来。李玉等6人认为:父亲除了遗留有一套住房外,生前存的12000元于2006年10月底已被刘金玉取出,……其它两个银行也分别有存款,都被刘金玉私自占有不拿出分割,父亲去世后刘金玉一分钱遗产都不应该得到。
刘金玉认为,她与李林结婚,虽未对其6个子女有过抚养行为,但自己对新组建的家庭及李林倾注了全部的心血,特别是在李林病重治疗期间,自己尽心照顾,以尽妻子之责,直至李林离开人世。
刘金玉觉得,李玉等6个子女的行为让她这个已近垂暮的老人伤透了心,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对遗产进行公平的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陈克峰律师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为未留遗嘱而产生的遗产纠纷案。本案中,因李林去世后未立遗嘱,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李玉等6位子女和刘金玉都是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李林的遗产均享有继承权,他人无权剥夺。
责任编辑:李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