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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畜牧厅获悉,从今年3月起,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等6个城市的中小学将重新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保证这些城市的在校中小学生每天能喝上一袋学生奶。
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奶计划实行企业定点、专产专供、产品特别标志、非卖、价格核定、圈点饮用学校等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同时“学生饮用奶”要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廉价的原则,生产企业要确保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
2003年,自治区就向社会公布了新疆“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和首批学生奶试点企业名单,并暂定乌鲁木齐、克拉玛依、昌吉、库尔勒、奎屯、石河子为学生饮用奶试点城市,还要求学校订购或组织的学生饮用奶必须是由自治区七厅局最终审定的学生饮用奶试点企业生产的产品,试点地区学生奶也必须由最终审定企业供应。
据了解,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新疆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学生饮用奶质量、卫生标准生产,可由于价格原因,以及人们的习惯和意识等问题,很多学校和学生家长仍难以接受学生奶。目前新疆在校中小学生有近400万人,但喝“学生奶”的还不到两万人,仅占0.06%。2006年底,新疆部分中小学暂缓了“学生饮用奶计划”。
据介绍,从今年起,自治区政府将每年拨出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和定点生产企业的管理建设,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目前,由自治区认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仅有三家,企业给学生提供的学生奶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自治区畜牧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原先确定的6个试点城市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效果好,此项计划将在全疆全面、长期开展。”
□名词解释
学生饮用奶计划:是国家为提高国民身体素质而于近几年推出的一项普及性工程。它倡导在有条件的地区每位青少年每天至少要喝一袋牛奶。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1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在包装盒(袋)上印制统一标志,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责任编辑:张雅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