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 科技前沿 ┆ 资源中心 ┆ 学历考试 ┆ 资格认证 ┆ 留学资讯 ┆ 求职生涯 ┆ 综合大学 ┆ 家教乐园 ┆ 好书连看 ┆ 国内新闻 ┆ 本土新闻 ┆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教育
江苏高校贫困新生认定权明年"下放"
作者:蔡蕴琦 来源:扬子晚报 2007-09-01

  从明年起,江苏省对高校贫困新生的认定有了新办法。昨(8月31日)天,江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今后高校对贫困新生的认定权“下放”,各高级中学将成立“学生信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议小组”,初步确定有资格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

  据介绍,往年贫困新生的认定主要由各高校自主完成。学生向所在高校提出贷款申请,高校再对学生出具的贫困证明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贷款申请送交银行审批。根据新办法规定,这个认定流程将提前至高三下学期完成。今后每年3月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各高级中学向毕业班学生宣传解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参加高考学生纳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审对象范围。每年4月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各高级中学分别成立“学生信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议小组”,逐一审核确定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被确认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中学证明、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向户籍所在地经办网点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同时对高校在校生贷款资格审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即每年3—4月份,省内普通高校将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每年4月底前,高校将书面汇总表报送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每年6月底前,各普通高校向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开具贷款证明。在外省普通高校就读的江苏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每年4月底,外省高校将江苏省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信息集中报送江苏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并及时向学生开具贷款证明。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高校贷款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向户籍所在地经办网点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责任编辑:孙锐

  

  

 ※相关稿件
用户名: 密 码 :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
     查看文章评论
 ·热点新闻
· 男生早恋遭到女友母亲反对 用刀将其砍死
· 母亲"逼"18岁儿子学喝酒 另类教育方式引争议
· 大学生下乡实践实为旅游 成农民最反感的人
· 上海大学:上百报到学生中未见一名“独行侠”
· 南京高二女生考出雅思罕见高分 成绩背后是积累
· 新学期临近 韩国学生流行上网找人代写作业服务
· 律师状告母校住宿费涨价 校方称装修后宿舍升级
· 中专学历男子冒充海归博士 4年来诈骗3750万
· 教学秩序混乱被学员起诉 "校园在线"败诉退学费
· 46岁女教师结识大学生网友被骗财 见面被勒死
· 北京一职高男生争面子 在"庆功宴"上扎死女同学
· 女生创业专卖男士内衣 办网站成新商业模式试点
· 哈佛学子谈如何在美国上大学 主动交流很重要
· 扬州:受资助贫困生不求上进将被取消受助资格
· 宁夏小学颁布教师禁语 不准说“你真笨你真傻”
· 西单专偷拍女孩裙底者落网 大多数是在校大学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