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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至4月25日,市政府决定对乌市主要巷道、城区繁华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地区中,影响首府形象的市容市貌开展春季环境卫生整治。
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乌鲁木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确定了乌市3月12日至4月25日春季阶段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会上,副市长李宏斌宣读了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及整治的各项安排。
整治重点
本次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集中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重点地段、公共地带、绿化带各种护栏、道路中央隔离栏、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报刊亭、公交车候车棚及城市公用设施。
同时治理沿街建筑物,广告牌匾,单位院落,居民住宅区,城市外围和城区自建房区域,城中村,非法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匾等问题。
整治目标
本次整治要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冰雪、垃圾,做到单位、居民楼窗干净,垃圾进场,残雪出城,不留卫生死角。城市主次干道干净整洁,没有残存冰雪垃圾,绿地护栏、道路隔离栏等各类设施干净完善。
整治安排
乌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12日至25日,主要开展城市主要街区市容环境卫生春季整治工作。例如,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以及公共地带、巷道积存的冰雪垃圾等。整治期间,乌市要开展两次“全民爱国卫生劳动日”活动,各单位将于3月14日、21日组织人员上街擦护栏、清理垃圾等。
3月26日至4月24日为第二阶段,各区将在自己的重点整治区域内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月25日为第三阶段,各区(县)对辖区内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地段及时整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鸿在会上表示,今年乌市的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比去年提前了,各单位要动员市民参与,全力以赴搞好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在5月1日前,给市民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张鸿说,市容环境整治的情况要采取集中检查和日日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今年重要单项考核项目。对工作力度不大、走过场、卫生整治不合格的单位、部门、行业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
责任编辑:孙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