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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的吐某进入店里佯装买东西,在她吸引了店员的注意力后,两名小女孩——9岁的古某和13岁的买某就趁机溜进店中偷走他人提包、手机等财物。2月25日18时许,当吐某三人正准备盗窃亚新生活广场一家业主的提包时被警方抓获。
据吐某交代,从去年开始,她就带着古某和买某在乌鲁木齐四处行窃。通常情况下,她们会选择店员少的店面下手。吐某进入店内佯装买东西,吸引店员注意力,古某和买某溜进店中偷走他人提包、手机等财物。
据警察介绍,吐某和古某是喀什同乡,去年吐某将古某带到乌鲁木齐市。13岁的买某曾经在北京扒窃作案,去年回疆后被吐某要挟控制。吐某给古某和买某定了条规矩:每天必须要偷上东西,而且要将偷回来的东西全部上缴,根据偷来财物的多少,吐某每天给她俩30元至50元的零花钱。如果偷不上东西,吐某就不让她俩吃饭,有时还要让她俩挨打。
经警方核实,吐某三人涉案财物价值5万元左右。
3月6日记者从西河街派出所了解到,51岁的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9岁的古某和13岁的买某目前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年龄。
责任编辑: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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