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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偶然发现结婚多年的妻子李某公开发布征婚消息,他诉至法院要求和李某离婚,妻子详查发现,这出“闹剧”是与自己有过节的侯某一手制造出来的。
3月2日,记者从沙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侯某赔偿夫妻俩精神抚慰金1万元,由信息发布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7月份,侯某与李某发生了争执,随后她擅自到某信息公司发布了李某的征婚信息,并将李某的手机号码留为联系电话。信息公司通过某广告公司在电视台信息频道循环播放了该信息。
夫妻俩发现侯某的行为后,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时,侯某承认其私自在电视台发布了李某的征婚消息,但认为此事李某也有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未经许可便擅自发布李某的征婚信息,所用言辞在主观上具有侮辱、诽谤他人的故意,其侵权行为客观上损害了李某的名誉,并引发两人离婚诉讼。徐某虽已撤回起诉,但对他们造成了精神损害,侯某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信息公司对所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合法性应严格审查,其对侯某提供的信息未尽到审查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广告公司作为信息运营单位,依合同将信息公司提供信息在电视台播放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孙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