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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声除旧岁”,春节即将来临,如何在节日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让助兴的爆竹成为扫兴的“肇事元凶”,记者为此在1月31日采访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李敦银处长。
购买:乌鲁木齐有300家正规销售点李敦银介绍,去年虽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但因燃放时不注意,也引发了几起火灾。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从1月24日至2月21日为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自治区安监局从正式销售时间起,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的仓储点、经营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并查获从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2600多箱。
乌鲁木齐现有300家正规销售点,李敦银提醒市民,选购时要去有销售许可证的单位或零售点购买。
选购时要看产品外观是否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还要注意产品标志是否完整、清晰,即有无正规的厂名、厂址、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燃放过程中应当注意事项等)。
此外,部分消费者追求响声,要求爆竹越大越好,这种消费观是不对的。选购结鞭爆竹产品时,要注意引火线的长度和结鞭牢实度等方面。选购单个爆竹,俗称“雷鸣”应选购黑药炮,引线为安全引线,绝对不要选购白药炮。
另外,近年来,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但这几类产品都对燃放场地有要求,要求在较空旷的地方燃放,附近应无电线及易燃物等。
燃放:出现异常,15分钟后再处理李敦银告诉记者,燃放烟花爆竹地点是有规定的,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按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不可倒置燃放烟花。
爆竹应在屋外空旷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李敦银说,人们在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时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等明确原因后再做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较为合适。
如何储存烟花爆竹值得大家注意。李敦银建议家庭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并注意“四不”原则:不许靠近火源;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能被雨淋;不放在易被未成年人接触到的位置。
责任编辑: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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